4月30日上午,武汉大学法学院与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武汉市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中心签署政策法规研究战略合作协议。武汉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李霄鹍,副院长吴育生,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武汉大学法律与科技研究中心主任张红,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副总督察吴立群,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洪山分局局长、党组书记、一级调研员周勤斌,武汉长江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涂剑,武汉市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中心主任、党总支书记郑振华,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负责人以及武汉大学法学院师生代表参加了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副总督察吴立群表示,此次合作是推进地方繁荣与人才培育协同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希望通过合作交流,既能强化一线行政人员的法治思维,提升其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又能培养出一批专家型干部,全面推进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法治化发展。
武汉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李霄鹍则从学科优势、专业发展、智库建设等方面介绍了武汉大学法学院多年来服务国家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努力和成果。李霄鹍书记表示,支持武汉大学法律与科技研究中心的发展是武汉大学法学院在法学教育和学科建设领域的重要工作。未来,法学院将以研究中心为基点,为武汉市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城乡建设提供更多实用的政策研究成果。同时,法学院将与市局、市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中心共同探索建立高等院校、行政机关及科研机构协同发展的新模式,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多方位的校地合作典范。
武汉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李霄鹍、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副总督察吴立群、武汉市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中心主任、党总支书记郑振华分别代表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武汉市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中心签署了政策法规研究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签署的协议,由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武汉大学法学院发起,武汉市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中心、武汉大学法律与科技研究中心设立“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政策法规研究实践基地”,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洪山分局、武汉长江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基层联系点,旨在进一步落实协议内容,将法学研究与自然资源法治工作实践相结合,推动双方高质量发展,实现合作共赢。
签约仪式后,各方代表进行了深入交流,共同探讨战略合作的具体路径和落实方式。
下一步,武汉大学法学院与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武汉市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中心将集中力量,针对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领域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前瞻性和针对性的政策研究,实现高校与地方的“双向奔赴”,共同推动双方在产学研合作、政策法规研究、人才引育等方面的对接交流,最终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法治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持。